枣庄双软认证的减税政策,申请双软企业的流程 一、什么是双软认定 “双软认定”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。 双软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(1)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: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,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之前,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,按17%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**过3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矿大再生产,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,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。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,有效期后可申请延续。 (2)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: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,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对我国境内新办软 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,自开始获利年度起,**年和*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*三年至*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二、双软企业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(2)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。(产品登记证书、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或**证书,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)复印件 (3)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 (4)企业开发、生产、经营软件产品列表(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) (5)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、双软企业的申报程序 (1) 申请企业网上申报,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“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”,并进行安装; (2) 打开“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”,在“申报受理”中选择企业申报,进行申请表填写; (3) 在“资料查询”中选择企业信息,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,同时可打印出文本; (4)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,可选择“数据申报”将企业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行数据上传;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,可将企业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保存到3.5寸盘进行提交。